国侨办主任裘援平:建立法律顾问制和成立顾问团具有三大意义
( 来源:中新社 作者:付强 图:张勤 摄 2017-12-08 ) 中新社北京12月8日电 (付强)“建立法律顾问制和成立法律顾问团,是国务院侨办发挥法律专业服务力量、建立完善为侨服务体系、健全维护侨益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,对于进一步加强侨务法治建设、依法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权益具有积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。”国务院侨办主任裘援平8日在北京表示。
12月8日,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在北京召开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成立大会,正式建立国侨办法律顾问制,并成立国侨办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。图为国务院侨办主任裘援平、副主任郭军等为首届顾问团成员颁发聘书。中新社记者 张勤 摄
国侨办当日召开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成立大会,正式建立国侨办法律顾问制,并成立国侨办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。裘援平认为,此举具有三大意义:
第一,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部署和要求的重要举措。裘援平指出,十九大报告多次提及依法治国,提出要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”,要求“坚持依法治国、依法执政、依法行政共同推进,坚持法治国家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一体建设”。
“华侨华人是中国的独特资源,侨务工作是党和国家长期性战略性工作,担负着凝聚发挥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力量、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使命。”裘援平表示,建立法律顾问制和成立法律顾问团,既是国侨办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战略部署的要求,也是从维护侨益的实际出发,充分借助法律专业服务机构力量,完善为侨服务体系,提高侨务部门依法行政、依法办侨务能力。
12月8日,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在北京召开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成立大会,正式建立国侨办法律顾问制,并成立国侨办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。经海内外广泛遴选,皮剑龙、刘光超、许东耕、李晓东、李贞驹(英国)、张军(美国)、张学兵、陈之恺、周塞军、庞正忠、赵军、姜俊禄、黄永庆、董丽芳(意大利)、彭雪峰等15位具有丰富法律实务经验、热心为侨服务的律师受聘担任首届顾问团成员。图为国务院侨办主任裘援平、副主任郭军等为首届顾问团成员颁发聘书。中新社记者 张勤 摄
第二,这是依法维护侨胞和归侨侨眷权益的迫切要求。裘援平介绍,随着中国日益强大,海外侨胞与祖(籍)国联系更加紧密,回国(来华)长期工作生活的华侨华人数量激增。
“在国内,侨界的权益诉求在不断增加;在海外,由于各国国情社情侨情复杂,依法开展侨务工作问题较为突出。”裘援平表示,通过法律顾问,针对侨界权益诉求,以法律知识给予解答、以法律方式进行引导、以法律途径加以解决,有助于提供更加优质全面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第三,这是依法行政、依法办侨务的改革之举。裘援平指出,党的十八大以来,国侨办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,坚持“以人为本、为侨服务”,坚持依法行政、依法护侨。
12月8日,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在北京召开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成立大会,正式建立国侨办法律顾问制,并成立国侨办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。经公开遴选,陈之恺、黄永庆、许东耕3位律师受聘担任法律顾问。图为国务院侨办主任裘援平、副主任郭军等为陈之恺、黄永庆、许东耕3位律师受聘担任法律顾问颁发聘书。中新社记者 张勤 摄
她具体介绍了国侨办积极推进侨务法治建设的诸多举措,如推进完善涉侨法律法规体系,包括组织开展国家层面华侨权益保护立法的调研、论证,督促地方执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;建立为侨公共服务体系,包括在涉侨群体集中的社区、园区、校区、场区开设涉侨行政服务窗口;开展涉侨法律法规宣传,包括各级政府侨务部门推动将涉侨法律宣传纳入普法规划等。
12月8日,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在北京召开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成立大会,正式建立国侨办法律顾问制,并成立国侨办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。国侨办法律顾问制旨在为国侨办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,法律顾问的职责是为国侨办依法履职、为涉侨法律政策拟订以及重大行政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,参与处理行政复议、诉讼、仲裁等法律事务。中新社记者 张勤 摄
裘援平说,侨务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,但与全面依法治国对侨务工作提出的要求、同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权益需求相比,还存在不小的差距。
裘援平表示,国侨办将从健全工作机制、创新工作方式、扩大工作宣传三方面为法律顾问有效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。她也希望各位律师饱含爱侨之心、坚定扶侨之志、发挥护侨之力,将对侨胞的深厚感情转化为开展工作的动力,以坚强的毅力克服为侨法律服务中的挑战,推进侨务部门依法行政、依法办侨务,提高侨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、法治方式化解涉侨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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